时间: 2024-10-28 14:57:27 | 作者: 乐鱼网页登录入口官网
我们是一家主要生产暖手宝、暖风机等电暖器的小家电企业。近期,我们接到一些来自欧美国家的取暖器出口订单,想咨询:出口电暖器应如何申报通关?
电暖器全称是电气取暖器(电气空间加热器),是一种将电能转化为热能的产品。关于电暖器出口,您应做到规范申报,并关注进口国家的技术方面的要求和常见质量安全风险点。
关于电暖器等产品的出口申报事宜,出口公司能够通过国际“单一窗口”向海关进行申报。
1、出口归类。电气取暖器按照工作方式不同,可以归入的涉及税号有:85162920(辐射式空间加热器)、85162931(风扇式对流空间加热器)、85162932(充液式对流空间加热器)、85162939(其他对流式空间加热器)、85162990(电气空间加热器)。
2、规范申报要素。在申报时,企业需提供产品的一系列详细信息,包括:商品名称、品牌(中文或外文名称)、型号、用途、工作方式等。
由于电气取暖器(电气空间加热器)分几种工作方式,商品名称前缀一定要申报为储存式、辐射式、对流式或其他具体方式的电气取暖器(电气空间加热器)。其中对流式要具体申报何种方式的对流,如:风扇式、充液式或其他具体方式。
不同国家对进口商品的质量和安全标准要求会有差异。出口生产企业应关注贸易国的各项产品质量法律法规和准入要求,掌握相关检测标准,对产品进行科学合理的设计。以下为您介绍出口欧盟和北美地区的技术要求:
1、出口欧盟的技术要求。电暖器作为家电产品的一种,出口欧盟时需要做CE认证。CE认证是产品进入欧盟及欧洲贸易自由区国家市场的通行证,以表明产品符合欧盟《技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》指令的基本要求;也是欧盟法律对产品提出的一种强制性要求。
电暖器产品CE认证涉及的安全和电磁兼容EMC检测标准有:安全标准EN60335-1、EN60335-2-30(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一般要求及室内加热器的特殊要求),电磁兼容标准EN55014-1、EN55014-2(家用电器、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骚扰要求及抗干扰要求),EN61000-3-2、EN61000-3-3(电磁兼容谐波电流发射限值及电压波动和闪烁的限值)等。
另外,进入欧盟市场的电源插头应符合EN50075(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连接用带软线的不可拆线双极扁平插头规范)的要求。
2、出口北美地区的技术要求。电暖器出口美国、加拿大等国家需要取得的认证包括FCC认证和UL认证。其中,FCC为强制性认证,UL为非强制性认证。
所有无线电应用产品、通讯产品和数字产品要进入美国市场,都要求进行FCC认证(加拿大强制性认证接受FCC证书),FCC认证主要关注产品的电磁兼容EMC指标。电暖器产品FCC认证涉及的电磁兼容标准为47CFRPart15B(针对电子设备的射频干扰辐射和辐射控制的要求)。
UL认证是美国安全实验室对产品进行的安全认证,适用于电子产品、家用电器、工业设备等,主要针对产品安全性能和符合性进行测试和认证。UL认证是北美市场进入的通行证之一,电暖器UL认证涉及的标准为UL1278(可移动的挂墙式或吊顶式室内电暖器的安全标准)。
由于电暖器是一种能快速将电能转化为热能的电器,具有功率高、易产生高温等特点,存在触电、烫伤甚至引发火灾等隐患。
近年来,欧盟地区及美国通报的电暖器常见质量问题主要集中在:器具缺少过热保护装置或保护装置不能正常工作,器具在使用中达到过高的温度,可能导致使用者被烧伤或引发火灾;非金属材料耐热性不足,可能发生变形或熔化,从而导致带电部件变为易触及,使用者可能遭到电击;电源线和插头等元件的规格无法承受相应的载流要求,可能达到过高的温度,导致使用者被烧伤或引发火灾。
您应事先了解清楚各项通关要求和国外产品准入要求,做好产品质量把关,并配合海关日常监管和现场查验。
我们是一家主要生产暖手宝、暖风机等电暖器的小家电企业。近期,我们接到一些来自欧美国家的取暖器出口订单,想咨询:出口电暖器应如何申报通关?
电暖器全称是电气取暖器(电气空间加热器),是一种将电能转化为热能的产品。关于电暖器出口,您应做到规范申报,并关注进口国家的技术要求和常见质量安全风险点。
关于电暖器等产品的出口申报事宜,出口企业能够最终靠国际“单一窗口”向海关进行申报。
1、出口归类。电气取暖器按照工作方法不一样,可以归入的涉及税号有:85162920(辐射式空间加热器)、85162931(风扇式对流空间加热器)、85162932(充液式对流空间加热器)、85162939(其他对流式空间加热器)、85162990(电气空间加热器)。
2、规范申报要素。在申报时,企业需提供产品的一系列详情信息,包括:商品名称、品牌(中文或外文名称)、型号、用途、工作方式等。
由于电气取暖器(电气空间加热器)分几种工作方式,商品名称前缀一定要申报为储存式、辐射式、对流式或其他具体方式的电气取暖器(电气空间加热器)。其中对流式要具体申报何种方式的对流,如:风扇式、充液式或其他具体方式。
不同国家对进口商品的质量和安全规定要求会有差异。出口生产企业应关注贸易国的各项产品质量法律和法规和准入要求,掌握相关检验测试标准,对产品做科学合理的设计。以下为您介绍出口欧盟和北美地区的技术方面的要求:
1、出口欧盟的技术要求。电暖器作为家电产品的一种,出口欧盟时需要做CE认证。CE认证是产品进入欧盟及欧洲贸易自由区国家市场的通行证,以表明产品符合欧盟《技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》指令的基础要求;也是欧盟法律对产品提出的一种强制性要求。
电暖器产品CE认证涉及的安全和电磁兼容EMC检验测试标准有:安全标准EN60335-1、EN60335-2-30(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一般要求及室内加热器的特别的条件),电磁兼容标准EN55014-1、EN55014-2(家用电器、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骚扰要求及抗干扰要求),EN61000-3-2、EN61000-3-3(电磁兼容谐波电流发射限值及电压波动和闪烁的限值)等。
另外,进入欧盟市场的电源插头应符合EN50075(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连接用带软线的不可拆线双极扁平插头规范)的要求。
2、出口北美地区的技术方面的要求。电暖器出口美国、加拿大等国家需要取得的认证包括FCC认证和UL认证。其中,FCC为强制性认证,UL为非强制性认证。
所有无线电应用产品、通讯产品和数字产品要进入美国市场,都要求进行FCC认证(加拿大强制性认证接受FCC证书),FCC认证主要关注产品的电磁兼容EMC指标。电暖器产品FCC认证涉及的电磁兼容标准为47CFRPart15B(针对电子设备的射频干扰辐射和辐射控制的要求)。
UL认证是美国安全实验室对产品做的安全认证,适用于电子科技类产品、家用电器、工业设施等,主要是针对产品安全性能和符合性来测试和认证。UL认证是北美市场进入的通行证之一,电暖器UL认证涉及的标准为UL1278(可移动的挂墙式或吊顶式室内电暖器的安全标准)。
由于电暖器是一种能快速将电能转化为热能的电器,具有功率高、易产生高温等特点,存在触电、烫伤甚至引发火灾等隐患。
近年来,欧盟地区及美国通报的电暖器常见质量上的问题大多分布在在:器具缺少过热保护设施或保护设施异常工作,器具在使用中达到过高的温度,可能会引起使用者被烧伤或引发火灾;非金属材料耐热性不足,有几率发生变形或熔化,因此导致带电部件变为易触及,使用者可能遭到电击;电源线和插头等元件的规格没办法承受相应的载流要求,可能达到过高的温度,导致使用者被烧伤或引发火灾。
您应事先了解地清清楚楚各项通关要求和国外产品准入要求,做好产品质量把关,并配合海关日常监管和现场查验。